案件名称 | 胜科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与OQ可替代能源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|
交易概况(限200字内) | 胜科公用事业有限公司(“胜科”)和OQ可替代能源有限公司(“OQAE”)分别通过其子公司签署股东协议,计划新设一家合营企业(“拟议交易”)。合营企业将在阿曼开发和运营一个风电项目。 拟议交易完成后,胜科和OQAE将分别持有合营企业75%和25%的股份并共同控制合营企业。 |
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简介(每个限100字以内) | 1.胜科 | 胜科于1973年4月9日成立于新加坡,主要从事工业流程、工程设计和咨询服务。 胜科的最终控制人是胜科工业有限公司,是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,主要从事天然气和相关服务、可再生能源、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和低碳解决方案业务。 |
2.OQAE | OQAE于2015年12月30日成立于阿曼,主要在阿曼开展可再生能源和绿色氢能项目的开发和投资业务。 OQAE的最终控制人是OQ股份公司,主要从事石油及其副产品的勘探、生产、营销和分销业务。 |
简易案件理由(可以单选,也可以多选) | ¨1. 在同一相关市场,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%。 |
¨2. 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,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%。 |
¨3. 不在同一相关市场、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,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%。 |
þ4.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,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。 |
¨5.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,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。 |
¨6. 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,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。 |
备注 | 不适用 |
胜科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与OQ可替代能源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
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
案件名称
胜科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与OQ可替代能源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
交易概况(限200字内)
胜科公用事业有限公司(“胜科”)和OQ可替代能源有限公司(“OQAE”)分别通过其子公司签署股东协议,计划新设一家合营企业(“拟议交易”)。合营企业将在阿曼开发和运营一个风电项目。
拟议交易完成后,胜科和OQAE将分别持有合营企业75%和25%的股份并共同控制合营企业。
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简介(每个限100字以内)
1.胜科
胜科于1973年4月9日成立于新加坡,主要从事工业流程、工程设计和咨询服务。
胜科的最终控制人是胜科工业有限公司,是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,主要从事天然气和相关服务、可再生能源、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和低碳解决方案业务。
2.OQAE
OQAE于2015年12月30日成立于阿曼,主要在阿曼开展可再生能源和绿色氢能项目的开发和投资业务。
OQAE的最终控制人是OQ股份公司,主要从事石油及其副产品的勘探、生产、营销和分销业务。
简易案件理由(可以单选,也可以多选)
¨1. 在同一相关市场,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%。
¨2. 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,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%。
¨3. 不在同一相关市场、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,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%。
þ4.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,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。
¨5.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,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。
¨6. 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,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。
备注
不适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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