宸鸿控股(新加坡)有限公司收购SUMMIT TRANSITION PARTNERS LIMITED股权案


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

案件名称

宸鸿控股(新加坡)有限公司收购SUMMIT TRANSITION PARTNERS LIMITED股权案

交易概况(限200字内)

宸鸿控股(新加坡)有限公司(“宸鸿控股”)与住友商事株式会社(“住友商事”)签署协议,宸鸿控股拟通过股权认购的方式收购SUMMIT TRANSITION PARTNERS LIMITED“目标公司”)30%的股权。目标公司将投资、实施并运营位于英国的五个项目,用于电网级规模化电池储能资产的开发和运营。交易前,住友商事持有目标公司100%的股权,单独控制目标公司。交易后,住友商事将持有目标公司70%的股权,宸鸿控股将持有目标公司30%的股权,住友商事和宸鸿控股共同控制目标公司。

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简介(每个限100字以内

1. 住友商事

住友商事于1919年12月24日成立于日本,主要从事各种产品和服务的销售、进出口、三边贸易以及国内外商业投资,涵盖钢铁、汽车、运输和建筑系统、多元化城市发展、媒体和数字、生活方式、矿产资源、化学解决方案和能源转换业务等多个领域。

住友商事无最终控制人。

2. 宸鸿控股

宸鸿控股于2005年11月24日成立于新加坡,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,在中国境内无工厂或实质运营,但其间接投资的公司(孙公司)在中国境内有营运活动,从事触控模组、触控模组显示器等制造。

宸鸿控股的最终控制人为TPK Holding Co., Ltd.,主要业务为触控模组、触控模组显示器及导电玻璃等相关产品的研发、生产及销售业务等。

简易案件理由(可以单选,也可以多选)

¨ 1.在同一相关市场,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的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%。

¨ 2.在上下游市场,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%。

¨ 3.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,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%。

¨ 4.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,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。

þ 5.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,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。

¨ 6.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,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。

备注

不适用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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